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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网络安全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21-08-18 13:08 字号:[ ]

武汉市网络安全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我市网络安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依法促进和保障网络安全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此自律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涉及网络空间安全行业是指从事与网络空间安全相关的研究、开发、生产、应用和服务等活动的行业的总称。


第三条 本公约涉及行业从业者包括全市从事网络安全相关产业、教育、科研、应用的机构、企业和个人。


第四条 倡议全行业从业者加入本公约,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五条 本公约由武汉市网络安全协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法行为。


第七条 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全面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第八条 全行业从业者共同防范计算机恶意代码或破坏性程序在网络空间上的传播和各类入侵破坏行为。


第九条 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正能量的传播者。


第十条 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有害信息发现和处置能力,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的积极性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 维护用户利益,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保护用户信息。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作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他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加强自主技术研发创新,提高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市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良性、快速发展。


第十三条 对接入的境内外网站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拒绝接入发布有害信息的网站,消除有害信息对我市网络用户的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 加强沟通协作,研究、探讨我市网络空间安全行业发展战略,对我市网络空间安全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第十五条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参与同行业国际规则的制定,自觉遵守我国签署的国际规则。


第十六条 同业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团结协作,不捏造散布不实信息,不诋毁他人名誉,反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机密和资源。


第十七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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