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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转发组织2024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0 16:08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市经信局正在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请区内各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以下七类条件的省内企业:

I类: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3A级认定的工业企业

II类:首次通过DCMM贯标2级以上的企业

V类:总部新落户我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榜单企业(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或网络零售首次达50亿元以上);首次进入上述榜单的省内企业

VI类:2023、2024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30亿元的软件企业;2023、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30亿元的电子信息制造企业

VII类:新建成并上线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主体

二、材料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周四)12:00以前,逾期将不受理。

(二)提交地点:东湖高新区管委会7号楼7016房间

(三)材料要求

1. 汇总表(扫描申报类别对应的二维码在线填写)

2.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非特殊写明,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I类、II类项目申报提供贯标评定等级证书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V类项目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VI类项目申报提供反映当年软件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电子版、纸质版;VII类项目申报由二级节点建设主体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提供电子版、纸质版三份。

3. 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版本,现场U盘拷贝给工作人员)

(四)其他说明

1. 请企业首先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汇总表填报工作(根据信息安全要求已加密非本人填报信息,请依次有序填报),根据在线共享文档填写时间顺序,获取相对应的该项目序号(左侧第一列),序号需标注在申报材料左上角。

2. 材料电子版,请提前压缩好全部文件并按照文件名保存:

序号-I类数字经济项目-企业名称

序号-II类数字经济项目-企业名称

序号-V类数字经济项目-企业名称

序号-VI类数字经济项目-企业名称

序号-VII类数字经济项目-企业名称

3. 材料纸质版(可胶装材料请胶装成册,以防丢失或散乱),写好序号,加盖公章,与材料电子版保持一致。 

联系方式:

1.项目I、II、V(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VI(软件企业)、VII:软件处 85319465  85316963

2.项目V(电子信息百强)、VI(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信息产业处 85316900

3.区企服局 65563330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转发组织2024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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